常見問題 FAQ
Q1
如何繼承香港的遺產?
A

需要先取得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的「遺產授予書」後,才能辦理銀行存款、公司股份及不動產…等之過戶手續。
所謂「遺產授予書」或稱「承辦紙」僅是統稱,其可分為:

  • 遺產管理書
  • 遺產管理書 (附有遺囑)
  • 遺囑認證
Q2
可以自行到香港辦理嗎?
A
  • 無法自行辦理。若處理不當,會增加購買「遺產擔保」之風險。
  • 需要執業5年以上且具備繼承相關領域的中華民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。
  • 同時需要香港律師代表申請人處理整個遺產承辦之法律程序。
Q3
辦理「遺產授予書」有否期間限制?
A
  • 暫時是沒有時間限制。
  • 不過拖延時間越久,法院審理上就會更複雜。
Q4
找台灣律師還是香港律師辦理?
A
  • 需要委託香港律師及台灣律師共同辦理。
  • 台灣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內容甚為重要,是承辦過程中的主軸,會影響後續的申辦文件及法院之審理基準。
  • 本所提供單一委託,節省辦理費用外,更排除與兩地律師溝通上之不便。
  • 本所使用的申辦文件全以中文為主,方便申請人了解內容。
Q5
如果委託VVSPLaw,流程大概如何?
A
  • 申請相關文件。
  • 辦理公證手續。
  • VVSPLaw處理後續作業,委託人免出國辦理。
  • 法院審理。
  • 領取「遺產授予書」。
Q6
法院審理期間需要多久?
A
  • 一般為4至8個月左右,視個案而定。
Q7
收到遺產授予書後,有沒有限制多久要辦理過戶?
A
  • 暫時沒有時間限制。
Q8
遺產擔保是什麼?
A
  • 所謂「遺產擔保Sureties guarantee」:
    申請人需支付一筆費用給擔保人,由其向法院作出擔保,承擔該案所產生之風險。
  • 費用約遺產總值5-10%,無法退回。
  • 本所協助規劃,並向法院申請免除擔保之提供,以節省費用。
Q9
香港需否繳納遺產稅?
A
  • 2006年2月11日之後,免徵遺產稅。
Q10
香港稅局能否查核被繼承人的遺產清冊?
A
  • 香港稅局無法查核被繼承人之遺產狀況。
  • 只能透過律師事務所向銀行或相關單位查詢。